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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什么是合法?——解读公开重启朱令案的合法性问题!!!

wangchaowh 热门mv 2021-04-22 11:45:02 99 0

  首先表明,本人法律毕业,但不是法学专家。所以对法律一知半解。正因为这样,本人有点草根情节。既然是草根就不扯那些学术性的东西,全是本人的一点愚见。这样一来文章浅显易懂,对解决朱令案有很大的帮助。

  老说这个合法那个不合法,那到底什么是合法?很简单合就是符合的意思。那法呢?

  一,法到底怎样来的?

  (一)法首先是方法的意思。

  人类很早的时候为了生存逐渐掌握了一些生存方法,这是对自然界逐渐加深认识的结果。有的是某个人突发奇想,有的是大家在一起研究决定。比如如何追逐围堵野兽、如何保存火种、如何选拔领袖等等,都是方法。

  (二)法又有了“律”的意思。

  方法定出来了,可有的人不遵守执行,怎么办?这时又有了强制力的概念,就是对不遵照执行者进行惩罚的意思。这时律的概念就产生了,律就是约束、强制的意思。因此,现在我们说的法实际上就是具有强制力的方法,也叫法律。

  其实,广义上说所有的法律都是方法——是治理国家管理国家的各种方法。学过法律的人都知道,它又是管理国家和社会经验的总结,说的就是这个。

  二,不同历史阶段法的概念。

  (一)古代的法。不说什么时候是古代了,反正是很早的时候,有国王有皇帝的时候吧。

  古代人都迷信,信神信天信上帝,因为一些自然现象无法解释,只能拿神来说事。久而久之宗教就产生了。不用告诉他强迫他,他自己就信,这是人的本能,世界各国都是这样。也就是说,人本能的对他所迷信的神、天、上帝有敬畏感,愿意接受它的一切意志。

  1,它是君主制定的统治万民的方法。

  国家是某个人带领某个集团通过武力建立的【人的群体】。那么这个人还得带领这个集团统治治理这个国家(这群人),用什么统治?光是各种武器吗?不是,是具有强制力的治国方法。它是由谁制定的?当然是充当统治集团代表的君主(国王或皇帝)。因为只有他才说话算数。这个时候的治国方法也只是方法而已,没任何法上的效力。

  2,只有上升为上天意志的方法才具有法或法律的概念。老说法律是神圣的,怎样神圣?就是把它赋予神的意志就神圣了,就成法了。

  你在武力强盛时没问题,可以拿着刀剑逼着老百姓做这做那。可不能总这样呀,太被动了。怎么办,君主就会假托是上天(别的国家叫各种神或上帝,下面都是我国的说法)授权给他,让他制定法律来统治万民,他说的就是上天说的,是上天传达给他的。可上天在天上,他在地上呀,他怎样得到上天的意志?巫师庙宇就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僧侣将上天的意志传达给皇帝。这样一来,老百姓出于对上天的敬畏而敬畏皇帝,就会俯首帖耳的遵守皇帝制定的统治方法,认可他是人间最高统治者。你看我国的历朝皇帝都称为“天子”就是这个意思。皇帝下诏书(命令)时都先写明“奉天承运”,也是这个意思。也就是说只有先将皇帝神圣化,他的治国方法也自然神圣化了,法就在这时就形成了。

  他的子孙理所当然具有了比一般人都优秀的基因,因此也充当了天子的角色。他的方法同样也是法。

  这时任何附合以上两种方法的行为才能叫合法,老百姓是认同的。也就是说皇帝假托上天的意志,而这个意志也是老百姓的意志。再进一步说是老百姓的意志上升为上天的意志了。别看古代君主专制,照样要看老百姓的意志行事。任何违反这个意志的同样被视为非法,是要受到惩罚的。

  (题外话,那些认为法只体现统治阶层意志的理论是错误的。古时候没有民主概念,那时的等级制度就是民众认可的。不能拿现在的平等概念来衡量那时的等级制度。)

  那我国历史上频繁的改朝换代怎样解释?

  一般到了这个时候,老百姓肯定已经无法正常生存了。他们认为上天都是爱戴黎民的,可这个皇帝(天子)怎么做的不是那么回事?这时虽然这个皇帝还自称天子,但是他在老百姓的心中已经是非法的了。终于一个人站出来振臂一呼,重现前人的做法,带领他的集团的人用武力夺取政权,老百姓会认为他是新天子,要用身家性命去捍卫他支持他,一个新的朝代就这样产生了,新的法律也就产生了。合法的和非合法的又迎来了一个新的轮回。你看,这当中都有老百姓的意志。有人会问,朱允炆统治得好好的应是老百姓的意志吧,朱棣把政权夺去,你说谁非法谁合法?我相信,朱允炆是个好皇帝,朱棣也是个好皇帝,但朱棣应当是更有作为的皇帝。大自然的法则是优胜略汰(也叫法),老百姓的想法是谁更好就拥戴谁,因此老百姓的想法就是大自然的想法。你肯定会问朱棣刚夺取政权时有很多人反对。那我问你,有多少人反对?显然是少数人。少数人的意志不能代表大多数人的意志。不是这样的话,朱棣的政权如何取得?如何巩固发展如何成为一个不朽的帝国。任何历史阶段都有它的必然性。这种必然性就是老百姓的意志推动的。什么叫人民才是历史的推动者呀。

  综上所述,古代的法是由一人给多人制定的,但反映的是多人的意志,且必须上升为上天意志的治国方法。这里,天不天的都无所谓,关键是老百姓的意志。换句话说,老百姓的意志就是上天的意志。

  (二)现代的法。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统治国家的方法也要不断进步,过去的生产力低下生活方式生产方式生产规模都很简单,皇帝一个人想的过来也管得过来。但到后来就复杂了。一个人想不过来也管不过来了,这时皇帝的做法肯定不会让老百姓满意。需要全民一起去想一起去管。英国的资产阶级革命就这样产生了。从而揭开了现代法模式时代——***时代。

  简单说就是全民一起开会商量这个国家怎样管理怎样建设,商量的结果一定是全民共同意志的体现。如果全民都坐在一起开会,这会肯定开不成。因为人太多乱哄哄的,一屋也坐不下,怎么办?那就选议员,一个议员代表一部分人的意志。这样就坐下了,大家你一句我一句。这样定出的治国的方法就是代表全民意志的法。我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是这种思想的体现。我国称议员为人大代表。

  因此,现代法是全民给全民制定的,反映全民意志的,管理国家和社会的,具有强制力的方法的总合,这就是法治。这是现代意义的合法概念。

  综合以上说法,无论古代还是现代,万法归一统,都是老百姓的意志的体现。

  三,关于重启朱令案的合法性问题。

  (一)国家机关会犯错误吗?

  在一个大的法治框架内不可能任何行为都确保合法。国家机关是由人组成的,人非圣贤随时都有可能犯错误,国家机关也不例外。

  这里怎样纠正国家机关的错误才是关键,各国有各国的办法。但都体现先监督——再建议——再纠正这一过程。这里,纠正肯定是由相应的其他国家机关来完成,推翻原来的错误行为,迫使原机关做出新的正确(合法)行为。而监督和建议就不同了,它可以是国家机关也可以是新闻媒体公民个人等。总之体现出多渠道的特点。

  (二)再说朱令案。我认为重启或公开卷宗是全民意志的体现。原因有五:

  1,案件的侦破过程大家没掌握。我认为朱令案应是国家机密,符合有关法律条文。不公布不重启在程序上是合法的。符合全体民众的意志。

  2,网民的说法有道理。正因为这条合法行为才导致了网民的揣测,而且揣测得很有道理,不是在胡乱猜疑。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逻辑链条。

  3,孙维很少就网民指控进行有价值的辩驳。

  4,北京市GAJ很少就网民的疑问进行有价值的解释。

  5,质疑主要是在网络上,上网的人应不是全民。但是根据前4条的说法,可以推断全民一定会支持网友的想法,因此现在网友的意志就是万民的意志。在万民的意志下,第1条的合法行为已经不重要了。那两者都是万民的意志,为什么第1条要服从第5条?因为这时第5条的效力明显高于第1条,是对第1条的否定,也是后法优于前法的体现。第5条是基于不重启不公布将导致一种法治的混沌状态,于国于民都不利的基础上考虑的。

  再补充一点,哪怕当初确实是因为证据不足使案件无法进行。也不影响网民揣测案件的合法性;建议重启公布卷宗的合法性。

  我相信,案件公布重启后一定会打破刚才所说的网民的揣测以及那条完整的逻辑链条。证明当时的作法确有道理。全民结束讨论(揣测)。我有这个信心,我相信我GA机关当初的做法是正确的也是无奈的。

  我还相信,我GA机关正在准备重启工作,并不是象大家所想象的那样为孙家隐藏事实,无根无据;更不可能有什么上级领导干预侦查工作这种事,无根无据。

  我过去也认为孙维就是凶手,但是通过这段时间的反思,我认为孙维确有冤情,强烈希望打开卷宗为其洗冤。

  不管怎样汹汹的民意就是法。合之合法,逆之非法也。

  北京 王雨日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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